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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第三方支付市場 預計2016年左右進入成熟期

 

文 / 陳致瑋

聯聖致鼎管顧集團 陳致瑋 執行長 兼任 首席顧問

 

美國的Paypal,中國的支付寶都已經是行之有年的第三方支付交易模式,廣受民眾的喜愛而且便利。

台灣因為立法不明確,對銀行權益的保障,遲遲不做開放。管制過多,應該要開放。經過多方的折衝,加上中國掏寶網來台叩關成功,網購市場將因為中國掏寶市場的大舉進入台灣市場,帶動第三方支付的產業發展,衝擊遲遲不做立法開放的保守政策。

2014/4/28日,第三方支付的行業願意對銀行業開放,確實是一個很好的漸進式進步。過去台灣不對銀行業開放第三方支付的業務,面對未來不得不開放這個市場的趨勢衝擊下,讓銀行率先進入這個市場,帶動這個市場的活絡,也是一個好的帶頭作用。

過去不做開放的原因是因為擔心民間業者會藉此吸金,惡性倒閉後捲款潛逃,現在開放銀行業帶頭,加上做好金融管制的配套,對於第三方支付的市場活絡會有很好的帶頭作用。內部的立法動能是否快速,當然政府官員會繼續評估,但民間和商界的力量預計會推動他們快速決策,因此,我估計到了2016年左右,這個市場將開始進入商轉。

根據金管會草擬的專法,第三方支付業者可經營的業務範圍,包括「O2O線下實質交易」、多幣別支付與儲值、無實質交易的P2P(個人間匯款)等。

其中無實質交易的匯款,每筆匯款金額上限3萬元,未來可視情況調整;大陸P2P有做借貸,但國內不准做借貸。儲值帳戶間的資金移轉,之前經濟部訂草案時,央行有不同的意見,因此,第三方支付能否順利開放還需視央行意見,這值得我們去期待。

在資本額方面,一般第三支付業者設立資本額門檻是5,000萬元,做儲值的資本額需3億元,如果要做匯款,資本額原本要再拉高,但後來決定仿照國外作法,維持3億元,但儲值帳戶餘額合計不得逾淨值的十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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