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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每談到企業經營以及組織發展,爭議就一定會出現了。總是有人會問這個問題:

「是要人才?還是要管理?」

這是一個錯誤的假設前提,有著誤導性的陷阱,只讓人從二當中去選擇其一。事實上,這兩項是必須並存的,不是二擇一的選項。


人才要,是因為我們需要人才的智慧、經驗、判斷與魅力,在這個只是經濟時代中,人才就是知識經濟的代表。

管理更需要!公司不是遊樂場,由不得大家各憑自己的喜好做事情。公司要有效率、有效益的運作,合理的程序,標準的步驟,紀律的規範是讓耗損減低,效能提升的必要條件。缺少了這個管理的規範,我們會虛耗過高的成本於時間、重工的浪費。


今天特別節錄這一段跟大家分享,希望不要再這樣問了。

這兩項不能偏廢,不能因為相信制度萬能所以不重視知識人才的參與,這樣公司無法創新,也無法質變改造,久了,公司會僵化,也會失去對環境的適應力,更不能夠因為保護少數人的方便,高舉著「人才」大旗,使特定人士不受制度的規範,任由他們破壞制度、程序、規範與標準,使公司陷入混亂,失去組織倫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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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史提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