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許多的研究報告與實務經驗中有證實,薪資獎勵工作的模式已經實證不是最好的獎勵方式,不宜濫用。工作的調整與增加,並不適合都以調薪作為獎勵員工多做事情的依據,會讓大家養成一種錯誤的印象與認知,會引導致一個不良的思考方向,認為「不加薪,就不付出」或者是「要加薪,才要付出」,或「增加工作,但也該加我薪水吧?」這樣的期待。

這樣的期待,會讓當事人的工作價值關係產生錯誤的聯想。增加工作,相對增加指導成本,增加團隊磨合成本,增加公司的訓練費用,當然也增加操作失敗的風險。

讓新人學習處理新的工作,都是基於公司栽培幹部,讓人員有多元學習的機會為出發點。當事人也應該以服務客戶,支持企業穩健營運做出投入配合,如果在這階段的學習初期就想要「先拿到薪資才肯做事」,無疑是一個錯誤想法。

因為栽種稻穗也要農夫先春耕、夏耘才會有理想秋收。稻穗最現實,最直接,農夫照顧得好,稻穗結實且飽滿,如果疏於耕耘,秋收成果一定不佳。

任何人工作,都應該要有「農人」耕耘的想法。

同理可證,薪資核定與調整都必須衡量當事人的「有效產出」「有效貢獻」「團隊協同作業價值」為依據來做調整。如果是新進人員,依照當事人的經驗、能力、技能、職務承擔能力來判定。

 

 

文:陳致瑋 致鼎人資管理顧問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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